关于收取管理人会员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因协会换届原因,协会管理人会员的2024年度会费尚未缴纳。现依据《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对管理人会员补收2024年度会费。
一、会费收取范围及标准
(一)收取范围
管理人会员2024年度会费(具体单位见附件)
(二)会费标准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所在单位:人民币50000元/年;
理事、监事所在单位:人民币30000元/年;
单位会员:人民币20000元/年。
二、集中收费时间
2025年7月30日前,请各管理人会员按照以上标准将会费汇至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户。汇款到账后,协会将开具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号:91030078801500000995
用途请注明单位简称+2024年会费,例如:XX所2024年会费。
协会联系电话:13552616212
财务咨询电话:010-64515899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