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破产法庭组织开展北京市破产管理人2024年度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总结管理人履职的良好经验做法,发挥优秀履职案例的示范作用,不断规范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北京破产法庭组织开展北京市破产管理人2024年度优秀履职案例的评选活动。
一

(一)参评范围
1.申报案例需为2023、2024年度审结的案件,包括破产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
2.申报单位在破产案件履职过程中不得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3.联合管理人的,由联合中介机构共同推荐报送。
(二)申报案例要求
1.履职过程公正、高效、规范,体现较高的专业水准;
2.办案效果显著,如提升债权清偿率、最大限度保护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稳妥化解涉案矛盾纠纷或者其他方面的办案效果;
3.在同类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指导意义;
4.对破产管理人履职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案例评选主要围绕管理人案件办理效率效果、履职规范性、履职勤勉度、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案件办理的特色亮点、案件办理所体现的法律效果、案件办理所取得的社会效果等标准进行评价。
二

(一)申报
1.每家中介结构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团队申报,一家中介机构申报最多不超过2个案例,包括联合申报的案例。
2.所有申报参评的中介机构均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虚假申报责任等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
(二)评审
将由北京破产法庭、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管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对参评案例进行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进行评分。
(三)公示期
评选结果将在北京破产法庭、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示的备选案例提出异议,对查实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取消资格,空缺案例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打分结果顺位递补。
(四)公布结果及表彰
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北京破产法庭、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并组织现场颁奖仪式进行表彰,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

1.中介机构应于2025年3月14日24时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申报或未按规定方式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2.中介机构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同时材料(1)(2)需提交一套纸质材料:
(1)《2024年度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申报表》(附件1,需提交WORD格式、盖章的PDF格式各一份)
(2)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并签署《2024年度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参选承诺书》(附件2,需提交盖章的PDF格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不伪造、虚报和瞒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不提交真实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参评条件。
(3)申报案例必要的证明文件(提交盖章的PDF格式),包括:受理裁定、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管理人/清算组团队名单、具有代表性的一份管理人/清算组工作报告、财产分配方案/重整计划/和解方案/强制清算方案等。
3.申报案件最终入选2024年度北京破产法庭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若将进行公开宣传或者编辑成册,则申报材料全部信息均视为同意公开,故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相关内容,申报人应对此以及案例的隐私性、保密性认真斟酌,事先妥善处理后提交并自行承担责任。
4.申报受理部门:北京破产法庭
5.报送邮箱及法庭联系方式:
夏宁蔚,电话:59891634
电子邮箱:xnw0425@163.com
来源:北京破产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