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信数智”)重整案,并于2024年10月14日依法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为医信数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杭州聚医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聚医”)以不低于2.91亿元的重整投资报价与医信数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杭州聚医已向管理人缴纳了投资保证金500万元。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争取更优投资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以杭州聚医作为假马投资人,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信数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医信数智于2014年03月25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3552538E,法定代表人为汪小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管理咨询;数据处理;销售本公司研发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二)业务介绍

医信数智(原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我国早期从事医疗信息化企业之一。医信数智曾是国内顶尖大学参与兴办的企业,有独特且突出的产学研一体化优势和较为深厚的技术、市场和品牌积淀,已累积服务用户5000余家,其中,三级医院300余家,业务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山东、华南和西部等区域,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辐射全国的业务营销体系和客户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北京中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怡和审字(2024)198号《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所附的医信数智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医信数智资产总计122,814.90万元,负债合计187,110.5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4,295.69万元。管理人在此提示,医信数智的最终资产负债应以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及评估报告结果、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完成本次重整的能力并能承担相应重整风险,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匹配本次重整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参与重整的切实意向,其参与重整的投资保证金应与假马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一致,即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

(四)意向投资人应确保对其重整投资方案的履约能力,重整资金的出资应为一次性付款,不接受分期付款或阶段性付款。

(五)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报名,联合体中的任一方均须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并在报名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机构、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与权利义务及任一方是否对联合体各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每家意向投资机构能且仅能报名一次。意向投资机构不能参与多个联合体进行报名,且已参与联合报名的投资机构不能再次以自身名义单独报名。

(六)鉴于医信数智为一家从事医疗信息化的企业,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文件中说明自身业务领域及与医信数智业务可能产生的经营协同效应等情况。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于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版)发送到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bjyxglr@163.com),报名材料需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寄出纸质版。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国寿金融中心12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韩老师 18210123822

闫老师 13261881321

2. 意向投资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盖章,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盖章)。

(3)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盖章,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5)报名承诺函(见附件4)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7)一次性付款承诺函(盖章)。

(8)意向投资人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提交报名材料(含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并缴纳完毕投资保证金后,与管理人协商对医信数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1月17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尽职调查期间,为加强意向投资人信息对称性,提高尽职调查的效率,管理人可以向意向投资人提供假马投资人前期所掌握的医信数智财务、运营及人员等情况。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意向投资人需予以配合。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

(三)支付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报名材料的当日(且不晚于报名截止日)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及相应支付凭证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管理人同意延期的除外。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  号:0200048439200355146

如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提交意向投资方案且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1月17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含投资支付方式/时间/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及时间、是否提供额外的股东借款(如有,说明利率及期限)等。

《重整投资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需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提交延期提交申请,否则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

管理人在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分别与意向投资人就其重整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磋商。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人提交的投资金额报价仅指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向各类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资金,不包含重整过程中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变更、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破产企业或投资人负担的税费等。

(五)保证金的处理

1.重整程序中报名的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投资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未在11月17日18:00前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期限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本金。

最终未中选为重整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公告确定重整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的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2.假马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已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假马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最终未中选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管理人公告确定重整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的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3.中选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中选的投资人,投资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资金。

对于已中选的投资人(包括假马投资人)但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全体意向投资人,如有违反保密承诺函的相关约定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债务人企业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重整投资余款支付

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投资人应在中选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批准后,中选投资人应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将余款一次性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如未按期全额支付尾款的,视为重整投资人毁约,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有关医信数智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经营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保密承诺函》。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四)意向投资人的报价必须优于管理人已锁定的假马投资人。

(五)若本次招募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不包括假马投资人)报名且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报价情况,组织竞标(具体程序此后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假马投资人有权优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六)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适时予以公告。

(八)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报名承诺函

附件5:保密承诺函

 

公告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bR_HeLO4Obp5_z3P05HwA 

提取码:9yok

来源:北京破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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